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讲稿

讲解食品安全法相关内容

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讲稿

一、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实施之日起已经实施1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这意味着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现通过两部法律的对比,站在一名执法人员的角度上,来初步分析一下《食品安全法》一部分的改变之处和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安全法》总则中,通过法律的级别给了分段管理一个明确的身份和职权范围,除原有农业、卫生、工商、质检、食药等部门外,还出现了一个新的机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前的工作中,无论是食药还是工商,在行使协调的权力时,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统一的上级部门,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阻力,这个机构的建立,可以避免以前出现的“协调不动”的情况。在《食品安全法》中,不仅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更赋予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的权力。相当一部分监管机构是垂直管理的体系,每年的工作不接受地方政府的考核,这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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