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方案
汽车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方案
汽车学院的创新学分体系方案计划为:结合学校创新学分认定,整合学院资源,在菜单式的组合下,供学生在学院的创新平台上自由选择不同形式的创新活动和创新教育资源。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2CP的创新学分。
一、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范围
获校内外各类竞赛奖、参与创新性实验计划、参与科研活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参与学院活动等。
二、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标准
(一)各类竞赛获奖
1.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具体详见附件1)
参加同一竞赛按照所获得最高奖项获得学分。集体参赛的所有学生均可获得相同的成绩和学分。
(1)获校级一等奖记3学分、二等奖记2学分。
(2)省部级一等奖记5学分、省部级二等奖记4学分、省部级三等奖记3学分。
(3)国家级一等奖记6学分、国家级二等奖记5学分,国家级三等奖记4学分。
(4)国际级学科竞赛(经学校认可为准),参照国家级执行。
(5)其他非官方举办的行业类学科竞赛(经学校认可为准),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记2学分。
2. 学院认可的学科竞赛类
A. FSAE方程式赛车(与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方案第4项相结合)
(1) 获得国内赛总名次前两名,核定为一等奖,记6学分;
(2) 获得国内赛总名次3-5名,核定为二等奖,记5学分;
(3) 获得国内赛总名次6-8名,核定为三等奖,记4学分;
(4) 获得国内赛单项奖前两名,核定为三等奖,记4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