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风险管理方案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要求制度

医疗风险管理方案

在医疗行为的全过程中,医疗风险无处不在。医务人员、患者、医院管理人员、患者家属、涉及医疗行为的各类人员都可能成为医疗风险的责任人或受害者。为了避免医疗风险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改善医院管理,特制订我院医疗风险管理规定。

一、指导原则

医务人员是医疗风险防范的重要责任人,要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具有预见性,注意发现医疗流程管理中的漏洞和缺陷,关注高风险环节,力求控制。对于不可控风险,要权衡利弊,降低风险。难以避免风险的诊疗,一定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医疗风险管理制度

1.院长是全院医疗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承担分管业务的风险管理责任,各科室主任承担所属科室的医疗风险管理责任。

2.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科级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医疗风险管理工作,通过院科两级管理,定期对医疗风险现状调查、选题、设立目标、原因分析、制定对策、组织实施、效果检查和持续改进措施八大步骤开展日常风险管理工作。

3.医院各科室员工均有权,也有义务提出全院、科室和岗位工作中的各种医疗风险隐患,规避、控制、上报风险,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医疗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4.院科两级各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认真开展医疗风险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实际工作,对风险因素从发生概率及导致后果的严重性方面进行讨论、分析,并记录在案。

5.科级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定期组织学习现有的诊疗指南、操作规范、流程,避免可预测的医疗风险。

6.科级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定期或一旦发现新的医疗风险因素,即时召开专题会,查找、研讨、分析并寻找有效解决方法。各科可自行解决者自行解决并向医务科备案,若需医院协调,则上报至医务科。在医疗活动中,查找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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