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出真知又一验证:《诉求与回应:当今中国能动司法的理论与实践》的书评

娄正前法官多年长期从事民事审判一线工作,处理过大量民事案件,同时笔耕不缀,发表了许多理论性文章,他既有理论基础,更有实践经验,可以说,《诉求与回应:当今中国能动司法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11年6月第1版,以下简称《诉求与回应》)一书,是其工作经验的总结,更是理论上的升华。

实践出真知又一验证

作者:文/刘伟俊

《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16期

所谓真知,即正确而深刻的认识,并且真实。宋朝的陈鹄在《耆旧续闻》曾说过:“真实处,便是真知;才以不知为知,必是欺伪底人。”对于何谓能动司法?多少中外学者曾不遗余力作出探讨,可谓能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无论理论上的分析有多透彻,逻辑上有多严谨,只有来源于实践的看法或在实践中得到了验证的理论,才能真正为人所用。正如毛泽东在其著作《实践论》中曾说过:“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娄正前法官多年长期从事民事审判一线工作,处理过大量民事案件,同时笔耕不缀,发表了许多理论性文章,他既有理论基础,更有实践经验,可以说,《诉求与回应:当今中国能动司法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11年6月第1版,以下简称《诉求与回应》)一书,是其工作经验的总结,更是理论上的升华。

《诉求与回应》开宗明义指出,能动司法,即是人民法院为实现国家赋予其促进政治文明、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各项职能,运用科学的工作方法,主要包括政策考量、利益平衡、自由裁量等方法审理案件,创新工作思路,延伸审判职能等,最终将案件处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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