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说明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是高等教育工作的一项基本的指导性文件。目录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反映培养人才的业务规格和工作方向,是设置、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授予学位,安排招生、指导毕业生就业,进行教育统计、信息处理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本目录是教育部依据《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高[1997]13号)确定的指导思想及总体部署,按照科学、规范、拓宽的工作原则,在1993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原设目录外专业的基础上,经过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立项研究、分科类进行专家调查论证、总体优化配置、反复征求意见,并经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专家审定会审议后确定的。

三、本目录的学科门类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委1997年联衔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相一致。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十一个学科门类(无军事学)。下设二级类71个,专业249种。与原目录比较,增加了管理学门类,二级类也做了较大的调整,专业种数由504种减少至249种,调减幅度为50 6%。本目录还覆盖了原目录外专业74种。本目录哲学门类下设二级类1个,3种专业;经济学门类下设二级类1个,4种专业;法学门类下设二级类5个,12种专业;教育学门类下设二级类2个,9种专业;文学门类下设二级类4个,66种专业;历史学门类下设二级类1个,5种专业;理学门类下设二级类16个,30种专业;工学门类下设二级类21个,70种专业;农学门类下设二级类7个,16种专业;医学门类下设二级类8个,16种专业;管理学门类下设二级类5个,18种专业。

四、本目录所列专业,除已注明者外,均按所在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对跨学科门类的31种专业,注明了可授予学位的门类。此类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由有关高等学校确定一种。

五、本目录对需控制布点的专业加注了标识。加注标识的专业共62种。其中专业代码加有 者35种,为需一般控制设置的专业,由教育部负责审批;专业代码加有△者27种,为需从严控制设置的专业,原则上不再增加布点。

六、本目录文学门类所列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其名称在使用时,可在括号内注明具体语种。

01 学科门类:哲 学

0101 哲学类

010101 哲学

010102 逻辑学

010103 宗教学

02 学科门类:经济学

0201 经济学类

020101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103 财政学

020104 金融学

03 学科门类:法 学

0301 法学类

030101 法学

0302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030201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30202 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

0303 社会学类(注:可授法学或哲学学士学位)

030301 社会学

030302社会工作

0304 政治学类

030401政治学与行政学(注:可授法学或哲学学士学位)

030402国际政治(注:可授法学或哲学学士学位)

030403 外交学(注:可授法学或哲学学士学位)

030404思想政治教育(注:可授法学或教育学学士学位)

0305 公安学类

030501治安学

030502侦查学

030503边防管理

04 学科门类:教育学

0401 教育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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