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和县委党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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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党校〔2009〕01号

县委党校关于放寒假的通知

党校各科室、全体教职工: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精神,经请示县领导同意,党校党支部研究决定放寒假20天,即1月15日—2月5日放假休息,2月6日起正常上班现将寒假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稳定工作

全体教职工要始终保持“安全、稳定第一”的责任心,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责任意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做到防火、防盗、安全;同时,要加强党校节假日值班制度,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在此期间凡带班、值班人员每人每次补助10元餐费),确保稳定、安全、祥和。

二、加强学习、认真备课

根据县委安排,2月10日后,将在党校举办“十七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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