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C类)

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

C类

合同编号:

本合同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自己没有能力负担全部费用,需要丙方作为其共同支付人的入住老人 。此种情况下,丙方既是付款义务人,同时也是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和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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