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和谐社会社会
浅析我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李洁
(苏州大学社会工作专业)
摘要: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减弱、机构养老资源不足等问题不断的凸显,而像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等依托于社区的养老服务模式的优势则日渐凸显出来。本文从我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现状入手,研究现有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对策,从而完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老年人创造出一个更适合他们养老的生活空间。
关键词:老龄化养老模式日间照料中心老龄化是我国人口发展的基本趋势。由于我国的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数量大、增长快、老年人口呈高龄化趋势和“未富先老”等特点。且随着家庭日趋小型化,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同时,社会还没有足够的经济准备为养老提供支持,无法承受机构养老的庞大开支。这些使我国面临着严峻的养老问题,从而必须尽快探索出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才能积极的应对老龄化的挑战。
另外在资金投入方面,一直以来政府投资都是日间照料中心运转的主要经济来源,但是这种仅靠政府投入的单一的资金来源,无法满足中心日益发展的需求,中心的发展也长期处于资金短缺的困境中。
(三)日间照料中心设施不完善
由于我国日间照料中心还处于初级阶段,中心设施方面的建设还存在许多的问题和不足,无法充分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比如适合老年人的活动场所有限、文体娱乐器械设施较为单一,有些设施的设计则没有考虑到老年人的生理特征,忽略了老年服务设施本应具备的防滑、防碰撞、防摔跤等功能。同时在服务设施布局上还存在不合理、设施陈旧等问题。
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发展现状及适用性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俗称“托老所”,是由托儿所仿词而来,一种老人白天入托,由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照料日常生活,晚上回家享受天伦之乐的一种养老模式。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依托社区举办,老人进日间照料中心“离土不离乡”,白天到托老所,晚上回家,这种养老方式可以充分利用原有的物质资源(住房、家具、耐用消费品和生活设施等),同时还可以按照自己的特殊需要安排生活,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容易为老人所接受。老人进日间照料中心的收费不高,绝大多数老人都可承受。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充分利用老人原有的资源的基础之上,还可以有效的结合社区资源,有效的促进实现养老资源的社会化,推动养老事业的发展。
(四)日间照料中心人员专业化水平低、流动性强
现阶段,活跃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中的大部分服务人员是一些仅凭一颗尊老爱老的心和经验而工作的人,他们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年龄偏大,没有接受过相关的专业教育或有关老年服务知识的培训。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人员之中虽然接受过相关的社会工作培训,但是这些培训仅仅是一种上岗人员的短期培训,专业性不强,对老年人的问题的了解多是从自己的经验出发,缺少专业化的服务理念。同时,因为服务工作繁琐、劳累,且收入低等方面的因素,也导致中心内部人员流动性强,人员流失现象严重。
2001年民政部制定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开始,
各地就开始逐步建立起了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随着老龄化的加剧,社会对老年人的问题也越来越关注。2008年之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得以发展,上海、深圳、天津、沈阳、苏州等地都开始大力加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另外,在我国的香港、台湾等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也已发展得相当成熟,为内地完善相关设施的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五)志愿者队伍缺口较大
日间照料中心的志愿者不仅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无偿的服务,而且能够唤醒社区成员的敬老助老意识,扩大老年人的养老社会资本。但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健全的志愿者激励和培训机制,志愿者在养老服务中发挥的作用还比较小。与此同时,志愿者的专业知识不足,有的志愿者没有接受一定专业的训练,无法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不能满足养老服务的要求。
二、我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存在的不足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服务模式,它的产生和发展为我们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提供了一个最优选择。但在我国,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三、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它的发展需要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改进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从而更好的服务于老年人。
(一)观念落后,意识不足
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和社区管理与服务部门对开展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对于老年人的各类需求还缺乏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在行动上也没有形成共促发展的合力,在舆论宣传上力度不够。同时,有些老年人认为托老所和托儿所一样,认为自己像小朋友一样,不好意思到日间照料中心;而有些老年人则认为自己还能做家务,不用花那冤枉钱等,这些传统的观念在老年人的思想中还根深蒂固。
(一)树立积极的社养老服务观念
政府作为养老服务的推动者和监督者,必须树立和倡导积极的养老服务理念,鼓励和支持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并与社会保障体系、社区建设等规划统筹协调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提高日间照料中心服务水平的各项举措。而社区也可以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运用传媒工具推广和普及日间照料中心的现实价值和相关知识,转变老年人的观念,帮助人们解决在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使人们切实感受到这种养老模式的优越性。
(二)政府职能不清,资金投入不足
由于我国正在社会转轨时期,许多事务还是由国家掌控。以养老服务领域来说,日间照料中心还带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由于政府承担了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制约了日间照料中心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资金来源多元化
发展日间照料中心,需要丰富的资金来源。所以,日间照料中心的运作发展要实现资金来源的多元化。社区可以通过积极争取包括国家直接经费支持,社会各界的慈善捐助和企业投资等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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