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峰中学廉政文化建设督查考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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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峰中学廉政文化建设督查考评制度

为落实我校廉政文化进校园的实施规划,提高我校师生的廉政文化意识,对全校师生的廉政文化情况进行客观评价,现制定本制度: 组长:杨丽清(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夏友华(副校长)费云云(副校长) 胡于铮(副校长)彭运珍(工会主席)

成 员:陈建国 邓丽琼 沈佩 陈骏 毛磊 刘琴 付广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建国同志兼任。

一、 廉政文化建设督查考评主体及对象:

1、考评主体(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督查考评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杨丽清(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夏友华(副校长)费云云(副校长) 胡于铮(副校长)彭运珍(工会主席)

2、考评对象:全体教职员工

二、廉政文化建设督查考评目标与人员:

(一)遵纪守法,依法执教(12分)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宣传普及科学知识,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能做到以上1项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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