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份深圳市房地产分析报告

深圳房地产投资、成交量与价格分析

2012年2月份深圳市房地产分析报告

1、行业政策

2011 年 2 月 24 日 央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0.5 个百分点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 2012 年 2 月 24 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 0.5 个百分点,这是继去年 12 月 5 日之后的第二次下调。调整后,中国大型金融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将分别执行 20.5%和 17.0%的存款准备金率。预计此举将释放 4 到 5千亿流动性。 深圳出台禁偷令禁止房产开发商“偷面积”

2012 年 2 月深圳出台新政,严格控制开发商偷面积

深圳发布《关于建筑设计审查有关控制要求的通知》。通知对建筑设计中的住宅层高、住宅阳台面积、商业建筑、厂房的高度等作出了相关控制要求,对深圳新建楼盘加强建筑设计管理,从建筑设计的根源开始防止开发商“偷送住房面积”。

住宅部分

单套户型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含 90平方米)以下复式户型不得设置透空; 住宅户型内部仅限于复式户型的起居室(客厅、餐厅)设置透空。户型透空部分的投影面积不得超过该户型套内建筑面积的 20%,且最多不得超过 40 平方米;

房与房之间原则上不得设置框架及连扳。各单套户型房与房之间(含客厅、餐厅、阳台、卫生间、厨房等)不得设置框架及连扳,如确有需要,套型与套型之间,套型与核心筒之间设置结构连梁和板等的围合总投影面积(框架外沿算)不得超过该层建筑面积的 10%; 住宅阳台(含花池)总投影面积不得超过每户套内建筑面积的 20%,其中两层高及以上阳台投影面积不得超过每户套内建筑面积的 10%。不得设置连梁小于 0.6 米(含 0.6 米)的阳台;

住宅建筑单一层高不得超过 3.3 米,低层住宅建筑单一层高不得超过 3.6 米。 商业部分:

商业建筑首层层高一般为 4.5 米,最大不超过 6米;其他楼层层高一般为 4.2 米,最大不超过 5.1米;特殊商业建筑的层高可根据商业业态及运营模式确定; 办公建筑非公共部分不得设置透空;

厂房首层层高不得超过 6 米,其他楼层不得超过 5.4 米。特殊产业模式的需提供所在产业主管部门及设计单位出具的相关专业意见;

物流仓储类及生产为工业建筑架空层计入规定建筑面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确的办公研发类厂房底层架空符合核增建筑面积要求的,可按核增面积计算。

2、土地市场

根据众厦地产数据库,深圳本月成交两宗土地,均位于南山区,均为非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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