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入住协议
同心养老院入住协议书
甲方:同心养老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入住老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老人法定监护人): (以下简称丙方)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甲方开办同心养老院帮助乙方度过一个愉快温馨的晚年,为明确甲乙丙各方权利义务,特定立以下条款,以共同恪守。
一、 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 乙方入住前需交纳1个月费用给甲方作为抵押金,终止时如无违背相关规定情况甲方需如数返还乙方。
2、 能自理老人 元/月;需半护理老人世间 元/月;需全护理老人 元/月;夫妻间 元/月;个人包房 元/月。抵押金 元。(注:护理等级及收费根据乙方身体状况随时调整)
3、 乙方需在每月30日前以现金方式交付下月所需费用,逾期不交者,甲方每日向乙方收取滞纳金15元。
4、 居住时间不足15天按半月计算,满15天但不足1个月的则按全月计算。乙方因自身原因连续一周不在养老院居住,甲方每日身乙方返还伙食费10元。一周以内按原额收费。
5、 乙方在养老院病故,甲方及时通知丙方,丙方必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