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入住协议书1

雷池乡中心敬老院入住协议书

甲方:雷池乡中心敬老院

乙方:

丙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实行有偿服务,按规定收取服务费。

二.丙方认真如实填写“雷池乡中心敬老院五保老人登记表”,否则,甲方不予办理入托手续。

三.乙方必须由丙方或原工作单位亲自护送。自带被褥,自备日常生活用品及个人卫生用具。乙方不允许将水果刀、剪子等铁器物品带入敬老院,如需使用时,可向工作人员借用。

四.乙方必须精神正常,无传染病,并愿意接受敬老院服务和管理。否则,及时劝退。

五.敬老院设有食堂,入住老人与五保老人同时就餐,标准一致。

六.托费

每年元,入住预交半年托费,后续费用半年期满后乙方或丙方需提前15天预交。

七.乙方身上不得带有现金和贵重物品,如需要,可交甲方代管,乙方的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乙方中途退托,半年以内的,收半年托费,超半年的收取全年托费。

九.甲方有定点医疗卫生服务站,乙方服药、打针、输液等医药费用由乙方或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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