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办法

机关单位的入党积极分子推选

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办法

依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办法

一、推选原则

执照《党章》规定的党员质量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优先推选工作积极、作风正派、群众认可度高的同志。相同条件下,优先推选股级干部,优先推选年终考评优秀的同志。

二、积极分子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按期交纳党费。

2、积极向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愿意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

3、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工作积极进步,成绩突出。

4、连续三年年度考评合格(称职)以上,未受纪律处分。

三、推选方式

1、党员推荐。党员要在会上说明推荐理由和事项。

2、民主测评。对党员推荐的人选,采用无计名投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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