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山九年一贯制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茅山九年一贯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学校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县教育局召开的《全县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

2、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为宏(校长)

副组长:崔世民(副校长)

成员:蒋本俭(总务主任)、崔百年(教导主任)、蒋波涛(团书记兼办

公室主任)、崔建华(总务副主任兼报账员)、王先权(教导副主任兼少先大队辅导员)、崔世林(会计)、王诗华(仪器室管理员)、崔会川(仪器室管理员)、叶兰娇(食堂工友)、王仲华(基坪教学点负责人)、蒋燕群(双河教学点负责人)、崔显东(茅山教学点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崔世民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3、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学校火警、火灾预防管理工作。

2、 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使之与学校发展相适应,

定期检查、部署、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处室和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3、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学校消防队职责》、《学校防火防灾工

作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责任。

4、保障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加强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

5、组建兼职消防队伍,开展常用灭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

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险情,按《学校防火工作应急预

案》实施抢救和救援。

8、发生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严肃追究有关人员

责任。

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学校团支部负责组织每期至少两

次相关宣教活动,通过影视、板报,宣传橱窗、知识竞赛及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师生了解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了解应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2、加强兼职消防队伍技能训练。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每期一

次的相关学习培训,争取在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下掌握预防火灾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技能。

3、加强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检查。学校值日人员坚持每日防火巡查,

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学校总务处在期末和期初以及重大节假日前均应组织全面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并督促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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