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程序

绥化市北林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

查验工作要求

为深入贯彻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进一步做好全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2011年版)》文件要求,现对2013年北林区新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要求如下:

一、查验对象

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对象为全区各托幼机构、小学校所有新入托(园)、入学儿童,包括在学期间新接收的转学儿童和暂时借托、借读儿童。

二、查验内容

1、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是否有《预防接种证》; 2、儿童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类疫苗(即麻疹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白破疫苗、流脑疫苗(A群、A+C群)、乙脑疫苗和甲肝疫苗的接种情况。

三、工作目标

以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位,开展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覆盖率达到100%;新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95%;入托、入学儿童补种后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

四、查验工作程序

(一)新生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由托幼机构或小学校负责,各托幼机构和小学校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新生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招生通知或报名须知中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托幼机构和小学校对学期中新转入的幼儿、学生,在办理转入手续时,也要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托幼机构、小学校对新入托、入学儿童应查验是否有预防接种证,并根据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有关内容填写《黑龙江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附件1)。

(三)托幼机构、小学校发现未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预防接种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应发给儿童监护人《黑龙江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通知单》(附件2),并督促儿童监护人携带儿童及时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疫苗或补办接种证,待儿童完成补证/补种后,需将《黑龙江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通知单》收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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