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换届工作指南

团委换届工作指导手册(1)

发布时间 2010-08-16

县(市、区)团委换届工作指导手册

说明:1、以下文中所称的“县”均指“县、市、区”。

2、乡镇团委换届工作参照本手册进行。

一、筹备阶段的工作

团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县委和团市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由团县委具体负责。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起草关于召开团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

团县委指定有关部门起草或直接起草关于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提交团县委常委和全委会讨论通过。其主要内容是:召开团代会进行换届选举的依据,召开会议的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大会的主要议程;团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号召所属团组织和全体团员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团代表大会的召开。

2、召开团县委常委会议,讨论提交全委会的有关筹备团代表大会的事宜 在召开团的全委会讨论决定有关团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事宜前,应先召开团县委常委会议,讨论提交全委会的有关筹备工作事宜。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并修改《关于召开团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讨论筹备工作有关事宜并明确分工。

3、召开团县委全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团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

召开团代表大会的决议及筹备工作的有关事项,应召开团的全委会讨论决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并表决通过团的委员会《关于召开团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并决定团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其他有关事项。

4、向县委和团市委呈报关于召开团代表大会的请示

召开团县委全委会作出召开团代会的决议后,团县委首先要向县委和团市委呈报关于召开团代表大会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召开团代会的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拟定的大会的主要议程;团代会代表名额,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分配原则,提名和选举产生的办法;下届团的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名额,构成原则及指导性比例,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

5、成立团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机构

团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团代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筹备工作机构的设立由团县委常委会根据团代会的工作任务和团委机关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分工来确定。筹备工作机构一般设有下列几个工作部门:

(1)会务组。负责拟定会议预算,向县委申报经费,联系大会会场和代表住宿地点,办理其他有关会务工作。

(2)文件组。负责起草团代会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和其他主要文件、简报。

(3)组织组。负责制定团代会代表和下届团的委员会组成方案、选举产生办法;指导所属团组织做好代表选举和下届团的委员会候选人酝酿提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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