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选修

高中语文选修 <语言文字应用>的教学建议

一、课程标准

1.总目标:

“高中学生应该掌握语言交际的规范,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以适应现实生活和自我发展的需要。”

本课程重在培训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注意在生活和跨学科的学习中学语文、用语文,在学习和运用的过程中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这里突出了语文与生活、语文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体现了生活处处有语文、处处留心皆语文的理念,传承“学”与“用”相统一的语文教学传统,明确“学”的目的在于“应用”。

2.具体目标:

⑴阅读方面:“读懂与自己学识程度相当的著作,运用多种方式展开交流和讨论”;“阅读应用文,能把握主要内容和关键信息。”

⑵书面表达方面:“能根据需要,按照相关格式和要求,写作应用文,力求准确、简明、得体。”

⑶口语交际方面:“能根据交际的需要,选择恰当的时机和场合,提出话题,敏捷应对,注意表达效果。”

⑷语言知识学习方面:“联系语言文字应用中的现象和问题,阅读有关著作,尝试用所学的知识和方法作出解释”;“了解语言文字法规的有关内容,增强规范意识,学会辨析和纠正错误,提高语言文字应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⑸拓展语言文字运用途径方面:“学会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交流,如使用计算机进行编辑、版面设计,制作个人网页和演示文稿。”

⑹探究学习方面:“观察语言文字应用中的新现象,思考语言文字发展中的新问题,努力在语言文字应用过程中有所创新”。

⑺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领略语言文字中的无穷奥妙,品味语言文字的无尽魅力,从而激发对语言文字的兴趣,热爱生动、丰富和优美的祖国语言,养成规范地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习惯;“在学写应用文的过程中,培养对事负责、与人合作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作风”。

⑻语言与思维结合方面:“引导学生在自己的语言实践中发展思维品质,提高思维能力。”

(7)(8)两点在2007浙江卷“语言表达应用”题上有充分体现。(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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