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安全用电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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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管理标准

1目的

确保公司员工用电安全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各种用电活动的管理。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用电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3.2电气维修部负责公司供电、变电站安全管理,电气设备检修维护工作。 文件编号:ZZAQ-303 NO: 3.3各部门负责做好主管区域内的用电设备的维护,做好单位内的用电安全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电气设备和线路操作、检修、维护人员必须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证,进行检修或操作时必须落实相关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4.2电气设备使用前,操作工应了解设备正常工作电压电流,严禁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

4.3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有异味、冒烟、打火、漏电等异常状况发生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及时维修。

4.4电气设备和线路操作、检修、维护作业点必须照明充足。

4.5遇雨、雪、雷、雾天气不得进行室外带电作业,潮湿部位严禁带电作业。

4.6带电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

4.7带电作业时应使用有良好绝缘性能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工具。

4.8电气设备出现故障时,应通知维修电工处理。操作工不得私自拆卸、修理电气设备。

4.9拆除或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关掉电源,并用万用表或试电笔测量,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

4.10潮湿场所不得使用或摆放任何电气设备。受潮的电气设备严禁使用。如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意外受潮,应立即关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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