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学院董事会、江苏南航金城教育发展基金会公文处理规定

(五)通告 适用于公布“两会”各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六)决定 适用于对“两会”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七)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八)函 适用于与“两会”不相隶属机关、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九)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行文规则

第八条 行文关系

(一)“两会”的重要公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

(二)主送上级机关的公文,如与其他上级机关有关,可同时抄送,但不要抄送给主送机关的职能部门。

(三)不相隶属的机关或部门之间一般用函行文。

(四)“两会”内设机构不得对外正式行文。内设机构对外联系工作,可以普通信函的形式办理。

第九条 公文流程

形成公文一般应按以下程序进行:部门拟稿人拟稿→拟稿部门负责人阅核并签名→(有关单位会签→)董事会、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核稿→董事会、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两会”领导审阅签发→董事会、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登记编号 →印制样稿(拟稿部门确认)→董事会、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印制用印→董事会、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归类存档。

第十条 部门拟稿

公文的起草,应由熟悉公文规范格式和相关业务的专人负责或指导。重要公文应由部门负责人主持起草,在适当范围内征求意见,经集体讨论后定稿。草拟公文应遵守以下几点: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二)情况属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语言精炼,标点准确,力求简短。

(三)用词准确、规范。人名、地名、专用术语、数字、事物名称、引文等准确无误。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使用简称,应先用全称,在括号内注明“以下简称××”。简称应规范化。时间应写具体的年月日,不要把“20××年”简写成“××年”,一般不用“明年”“上月”“前日”等概念。

(四)公文中的数字,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但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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