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期板桥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北三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

命安全,保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

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

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学校及幼儿园,由于学生是特殊群体,学校食

品卫生安全主要指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包括外出活动用餐)的

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

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

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二、成立组织机构: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吕芳

副组长:张俊霞

组 员:刘凤兰 高才华 王冬梅 齐丹丹 万敬然

刘亚平 杨艳娇

三、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1、学校校长(吕芳)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

任人,张俊霞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食堂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校领

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

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所有人员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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