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四)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奖惩。
(五)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六)组织成立安全救援领导小组,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主持事业部安委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
(八)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完成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第四条 管理执行者代表职责:
(一)根据总经理授权,具体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与保持。
(二)定期或随时向总经理汇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三)审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
(四)审批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并组织管理方案的实施。
(五)负责组织内、外信息的协商与交流,并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检测与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