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捐赠财税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研究
对企业捐赠、赞助行为的财税处理,现有财税法规规定存在着矛盾,致使财税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对其处理难以兼顾财、税法规的规定。研究兼顾财税法规对企业捐赠、赞助行为的具体财税处理方法很有必要。
税务筹划
企业捐赠财税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研究 贵州省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严明星
摘要:企业捐赠、对赞助行为的财税处理 .有财税法规规定存在现着矛盾,使财税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其处理难以兼顾财、法规致对税的规定。究兼顾财税法规对企业捐赠、助行为的具体财税处理方法研赞很有必要。 关键词:赠捐财税处理改进研究
能确认为收人。两者规定相矛盾 2税法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相矛盾 )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业捐赠、助支出除在年度利润总额十企赞
1%以内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外,余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得 2其不扣除。业会计制度规定捐赠、助支出在“企赞营业外支出”户核算。营账“
业外支出”户的余额,账期末要转人“年利润”户的借方,本账是应纳税 增值税、得税、业税、费税、业会计准则、业会计制度等所营消企企财税法规对企业捐赠、助的规定存在着矛盾。致财税工作者在实际赞导工作中,其处理难以兼顾财、法规的规定。加了财税工作者的工对税增作难度。文就企业捐赠、助行为的财税具体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本赞 进行了研究。 一
所得额的扣除项。两者规定相矛盾。 2目前企业捐赠的财税账务处理存在的问题、 1会计账务处理存在的问题 )
根据收入准则第四条第三、款对收入确认的条件 (四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 )要求,业捐赠、相的企赞助行为不能确定为收入。同时,照会计制度规定,通过“按应营业外支出”户进行核算。账因此。实际工作中发生捐赠、助时,务处理为:在赞账 借“营业外支出”贷“交税费一值税 (项税 )、库存现金”,应增销”“、“行存款”“材料”“定资产”“形资产”。银、原、固、无等 上述账务处理,合收入准则、计制度规定。但不符合税法规定符会 要求。存在以下问题:
、
企业捐赠财税规定存在的问题
1税法和套计准则、计制度对企业捐赠的规定相矛盾、套
1税法和收入准则规定相矛
盾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所得税条例 ) ( 第二十五条规定,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等用途的,当视应同销售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增值税条 (例 )四条第八款规定,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托加工或者购第单委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同销售货物。视 《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关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对外捐赠,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营业税实 (施细则 )五条第一款规定。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第单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同发生应税行为。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所得税法 )第九条规 (定 .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年度利润总额 1%以内的部分,企在 2准
首先,营业外支出”额期末转入“年利润”。应纳税所得额“余本时是 的扣除项,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相矛盾;与十
其次,营业外支出”户金额,含了准予在年度利润总额 1%以“账包 2内扣除的部分,底要计算扣除,进行纳税调整进行。年要 2税务处理存在的问题 )
①无计税基础 从上述对捐赠、助行为的账务处理可以看出,增值税作了账务赞对处理,是未作视同销售处理,得税、业税、费税没有计税基础但所营消 (售额 )对这三种税金的计算要进行比较复杂的换算。但增加了财销,不税人员 1作量,且为逃税、税、税行为创造了条件。二而漏偷
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时 .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助支出不得扣除。本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消费税条例 )四条 (第 规定 .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 (于馈赠、赞助用
②贷方金额,“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等并非售价,增 值税也自然未按售价计算。
③重复征税 此处的“营业外支出”括捐赠、助的增值税。据所得税法第十包赞根条规定,如将该“营业外支出”整为应纳税所得额,调以致增值税再缴纳 所得税。
等 )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第七条规定,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纳 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
销售价格的。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按 《业会计准则第 1一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 )四条第三款 企 4号收 (第规定 .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款规定,关的经济利益很可收第相能流人企业才予以确认为收入。 ’
二、业捐赠财税处理的改进措施企
1及时修订对外捐赠、助财税珐规、赞 1及时修订不完善的财税法规 )
对正在实施的存在着不易理解、不便实际操作、前后矛盾等问题的法规,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应保证法规的严肃性。如税法对捐赠、赞助 行为视同销售的规定和收入准则对收入的确认条件相矛盾的规定,应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完善会计制度的核算内容 )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捐赠支出在“营业外支出”目核算。科 从上述财税规定可以看出,得税条例、值税条例、所增营业税实施
细则、费税暂行条例对企业捐赠、助行为规定是一致的,视同销消赞即售确定收入。照收入准则对收入确认的条件,业捐赠、助行为,按企赞不 1 4射经界 Mo e h a 8 n yC i 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