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昌市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申请函凉府函〔200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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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西昌市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申请函凉府函〔2006〕12号
省环境保护局:
  西昌市是凉山彝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市区内的邛海、泸山是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自然生态及环境优良,区域特色显著。近年来,西昌市通过大力实施州委、州政府“立足资源、拓展两线、开发三江、发展三带、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发展生态旅游和建设山水园林生态城市,以绿色、环保、文明的发展理念定位城市经营,已具备了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基本条件。根据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区)考核指标>的通知》(川环函〔2006〕76号)精神,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正式申报西昌市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将西昌市申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西昌市基本情况
  西昌市位于全省第二大平原――安宁河平原的中心位置,交通发达,108国道、成昆铁路穿境而过,距市区5公里的青山机场可起降各类大型客货飞机。全市2600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30平方公里,全市62万人口,其中城市人口30万,2005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85.9亿,财政总收入5.9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2亿,城市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8132元。
  二、西昌市在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方面已经开展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重要意义。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是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和改善城市软硬投资环境、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密切党和政府同群众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载体。创建环保模范城有利于推进我州“三江两线三带”发展战略性思路的落实,有利于促进凉山生态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凉山知名度,有利于突出凉山旅游特色,有利于促进生态旅游健康发展。
  (二)西昌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已具备一定条件。对照省环保局《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区)考核指标》。2项基本条件指标已完全达标;4项社会经济指标已完全达标;5项环境质量指标已完全达标;8项环境建设指标达标6项,未达标的城市绿化率、城市污水处理率2项指标通过努力能够达标;6项环境管理指标达标5项,未达标的监测队伍建设指标通过努力能够达标。
  (三)西昌市2006年度还承担了举办全省第二届冬季旅游发展大会和验收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的任务,把这两项工作和创建全省环保模范城市相结合,将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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