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班制度

大足县智凤镇登云中心小学校

教职工坐班制度

根据《大足县教委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和严肃劳动纪律的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 学校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教师本人在工作日上班必须到学校指定处按时签到,任何人不得替别人签到,若有违者,则记旷工一天。

二、 教师在上班期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学校对其坚守岗位情况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每天两次,即由考勤人员于每天上午第三节课和下午第一节课期间对教师在岗情况进行检查记载;

不定期检查:是指由学校行政人员对教师在岗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检查形式一是到岗位上查看,二是电话或广播呼叫。

在每次定期检查中,若发现某教师不在岗位上,则记该教师旷课一节,每三次旷课则计为一天旷工。在每次的不定期检查中,如发现某教职工不在岗位上,则用电话或广播呼叫,呼叫后十分钟之内不到学校内指定地点者,则视为该教师不在工作岗位上。

三、 各类人员工作岗位规定:

1. 教师:上班期间工作岗位在校园内。上课教师岗位在课堂,离开课堂三分钟或迟到早退三分钟的视为脱岗,计0.5节旷课;未上课的教师岗位主要应该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在操场和校园内其他工作场所。特殊情况(如寻找未到校或擅自离校的学生,处理工作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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