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数学复习资料

基础知识精析

1. 集合

一般的,指定的某些对象的全体称为集合,简称集,通常用大写的英文字母A、B、C 表示。

注意

组成集合的对象十分广泛,各种事物、抽象的符号、集合本身都可以作为集合的元素。

2. 元素

集合中的每个对象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通常用小写英文字母a、b、c 表示。 3. 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元素与集合的关系有两种:属于和不属于。

如果 a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属于A,记作a A,读作“a属于A”;若果a不是A的元素,就说a不属于A,记作a A,读作“a不属于A”。 4. 元素的性质

(1)元素的确定性:给定一个集合,任何一个对象是不是这个集合的元素,必须是确定的。

(2)元素的互异性:对于一个给定的集合,它的任意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相同的对象归入同一个集合时只能算作集合的一个元素。这个特性通常被用来判断集合的表示是否正确。

(3)元素的无序性:集合中的元素没有前后顺序。 5. 集合的分类

集合根据它含有的元素的个数分为两类:

有限集: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

无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

6. 空集

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记作

注意

(1)空集中没有任何元素。要区分 和 0 ,

集合

0 中有1个元素0,而 中没有任何元素,

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

(2)空集在实际问题中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如在实数范围内方程

x2 1 0的解集和不等式

x2 1 0的解集都是空集。

7. 常见数集的表示

自然数集: 正整数集:N*

或N 整数集:Z 有理数集:Q 实数集:R 复数集:C 8. 集合的表示方法

集合的常用表示方法有列举法和描述法。

(1)列举法:把集合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并用花括号“ ”括起来表示集合的方法。

(2)描述法:用集合所含元素的共同特征表示集合的方法称为描述法。它的一般形式为 x|p(x) ,其中x表示集合的元素,

p(x)表示元素具有的性质。

注意

(1)列举法可以明确集合中具体元素及元素的个数,常用来表示有限集或有特殊规律的无限集。用列举法表示无限集时,必须把元素间的规律表示清楚后才能用省略号。

(2)使用描述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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