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奖励办法

开县长沙镇义学堂中心小学教职工奖励办法

(讨论稿)

一、目的意义:通过对教职工岗位业绩考核评定,对工作实绩优秀者及有突出贡献教师进行奖励,以更好的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水平。

二、教学质量奖:

县教委教育教学质量常规考核,奖励抽考班级抽考科目的任课教师,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三、岗位业绩考核奖励项目:

教职工奖励办法

2、论文类(元/篇)

经学校批准,参加正规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教育教学刊物编辑部等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

教职工奖励办法

教育教学设计、教育教学课例、教育教学故事和教具制作评比活动中获奖,有获奖证书(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印章);论文发表必须是在正规教育教学报刊、杂志上发表教育、教学、教管论文,需持县教研室的鉴定书、发表刊物及荣誉证书(有ISSN、 CN认证标志的)。3、竞赛类(元/课时)

经学校批准,在各级教育行政、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中获奖,有获奖证书;在各级组织的录像课、说课竞赛中获奖,有获奖证书。(同一成果在不同级别的活动中获奖,只计级别最高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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