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河南小康明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加强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 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改进管理监控方法,强化风险全程管理,增强识别、计量、预警、防范和处置风险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风险在可控目标之内,确保安全经营稳健发展,确保风险收益的优化。

第三条 风险管理遵循全面管理、制度优先、预防为主、职责分明的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资产、所有者权益和收入、支出、损益以及人员薪酬、奖惩等经营管理的各项事务和每个环节,都全面地进行风险管理,涉及风险控制人人参与、各司其职。

(二)制度优先原则。开展各项事务先制定相应制度,尽可能使制订的制度科学、合理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对制度执行效力和结果实行全程监控。

(三)预防为主原则。各类风险应防范于未然,以预防预警为主,出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置化解。

(四)职责分明原则。防范和处置风险明确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对因渎职、失职或营私舞弊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 风险管理的目标和要素

第四条 风险是指对目标产生不利(负面)影响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类型包括: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内部管理与服务的问题引起自身外部社会名声、信誉和公众信任度下降所造成的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由不当的法律文书、制度或违法行为自身的法律权利等所造成的风险。

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