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
编号:
货物运输合同
托运方:
承运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业务范围:托运方提供货源,承运方根据托运方的要求,组织实施运输业务。
第二条、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第四条、托运方接受承运方所属税务部门代开的公路运输发票作为结算凭证,并按发票金额支付给承运方运费。结算方式为支票或贷记凭证。
第五条、货运保险,按双方约定。
第六条、各方权利和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准时装货,准时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起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业务订单的内容或解除业务订单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