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加工合同
委外加工合同
XXX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X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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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传真:
委外加工合同

付款方式:月结45天
1:本公司订单请供货方在24小时内盖章签回,若供应商对本订单有异议,应在二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本公
司,否则视为默认
2:要求品质保证,环保材料,如有质量问题,供方包换或退货,且所产生的费用供方负责.
3:验货方式:以本厂IQC质量要求验收(以本公司的图纸或是双方确认的规格书),同时供方必须备足备品,不合格品
作退货处理.
4:交货地点:如双方无书面的说明,交货地点为采购方位于石岩的工厂所在地。交货限期:2010年6月9日
5:送货必须附送货单(送货单必须标注我司的订单编号,产品名称或料号,否则不予验收!)
6:违约责任:①供应商必须在交货期之前交货,若有延误,逾一日扣除该批款 1 %,依此累计,品质不良造成的7:不良处理
①经检验后之不合格品,得到采购部通知后,应于二日内取回,逾时本公司不负责任。
②如急用需选别或另加工,所产生费用,依本公司之索赔标准计费。
8:本合同在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总金额 50-100%违约金。
9:付款方式:快递代收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