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财务 酒店财务信贷内部控制制度2015(叶予舜)
叶予舜
酒店管理财务 酒店财务信贷内部控制制度
信贷内部控制制度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主要往来客户的合作关系,促进酒店业务的稳步发展,同时,又
能严格控制呆坏帐的发生,有效维护酒店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此酒店信贷指:本酒店为重要关系客户垫支事先确定的消费限额内实际
消费款的商业信用行为,即信贷客户(指酒店给予信用额度的往来客户)在事先确定的消费限额内可先签单消费、后付款结帐。
协议签订
第三条 享受本酒店消费信贷的客户名单及可享受的信用额度(即可签单的最高
限额),由酒店市场行销部会同财务部根据客户信用状况及对集团的重要程度提出,报酒店总经理审批。
酒店应结合客源情况及营运资金供需状况,制定最高信贷总额度,并在额度内掌握可授予信用额度的客户数量和各客户的具体信用额度。
第四条 经酒店总经理审批确认的信贷客户,由市场行销部负责与其签订《酒店
有限公司消费信贷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以下简称信贷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