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闽政办(2009)200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

闽政办(2009)200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 我省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较大以上事故多发势头,现就进一步强化我省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客、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健全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企业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切实加强对车辆、驾驶 人的有效管理,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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