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金刚学校教师职称晋升量化考核实施方案

达县金刚学校教师职称晋升量化考核实施方案

为规范教师职称评定,做好职称晋升工作,遵照达教发【2008】33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职称晋升的公平公正,在实行量化考核评分的基础上,现对我校职称晋升考核办法进行进一步规范和修订。

一、建立学校教师职务评聘领导小组:

学校建立以校长任组长、其余校级干部为副组长,中层干部和教职工大会推荐的三名教师代表为成员组成的教师职务评聘领导小组,负责职称评聘具体工作。

二、述职测评和赋分:

1、符合晋升条件的申请人在学校教职工大会(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学校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上述职。不参加述职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当年晋升资格,述职完毕后,进行民意测评,每个申请人的测评满分10分。计分方法为:由参会人员对申请人进行打分,然后去掉三个最高分和三个最低分进行汇总,按参评人数总和满分为10分,将每个人得分总和进行折算即为该项分数。

2、学校教师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测评,每个申请人的测评满分为10分。计分方法为:由考评组对个人进行量化评分,评分时,考评组成员要逐一依据本考核方案,对每位晋升申报者先评后议,再背靠背打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进行汇总,按参评人数总和满分为10分,将每个人得分总和进行折算即为该项分数,按综合得分排出所有人员的名次,并在名次表上签名。

三、教师工作考核及附加分:

(一)、 政治思想表现与师德

满分100分,按学校师德考核暂行办法采取扣分办法,凡违犯四项基本原则及师德规范中的一条,即扣10分,扣完为止。同时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参与当年职称聘任排序:

1、年度考核是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

2、违反上级和学校规章制度,受学校及以上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

3、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二)、 工龄、教龄、任职年限及校龄

工龄一年积0.5分,教龄一年积0.5分,校龄一年积0.1分。学历分计算办法如下:达到《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计10分,每提高一个学历层次加计5分,未取得相应学历层次证书的学历证明书等不予认定。在职上学期间按工龄计,工龄教龄不重复积分。获学士学位者加5分,硕士学位者加10分。任现职实际任职时间(晋升高级职务按其中级或相当于中级职务时间,晋升中级按其任助理级或相当于助理级职务时间)计算,1年0.5分,最高不超过10分,脱产进修或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等,其任职时间予以扣减相应分值。

( 三)、 出勤(计近五年)

全勤为100分,采用扣分办法,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无故缺席会议和教研活动1次扣0.1分,病假1天扣0.1分,事假1天扣0.25分(丧、产、婚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超过规定时间按事假扣)。旷课1节扣10分,旷工1天不参与当年职务评聘。

(四) 、近五年年度考核:按优秀、合格(称职)等次次数计分,1个优秀等次计2分,1 个合格(称职)等次计1分。

(五)班主任工作:按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时间计算,1年计0.5分,一个班设两个班主任的各0.2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六)中层及以上干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校级干部工作计算按1/3教学、2/3管理,中层干部按2/3教学、1/3管理纳入考核。按干部实际履职时间计算,中层干部1年计0.5分,校级干部1年计1分,最高不超过5分。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同时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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