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五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制度

一六五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制度

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依据《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素质教育的目的是要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和学会审美,为培养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奠定基础。依据这些,特制定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方案。

一、品行表现(35分)

1、能认识国旗国徽,升国旗奏国歌时立正行礼。2分

2、诚实,不说谎,不私拿别人东西。5分

3、能用日常礼貌用语,不说粗话,不打架、骂人。3分

4、在师长督促下能把开了头的事做完,较少分心,有始有终。3分

5、不任性,在师长指导下努力克服困难。1分

6、活泼,常见笑容,能接受劝慰。2分

7、能自我评价,初步表达自己努力的决心。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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