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计划生育后进乡的实施办法

保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对计划生育后进乡(镇)进行评估验收的通知 各县(市、区)、高新区计生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经市计生委研究,定于2011年12月份对各县(市、区)上报的计划生育后进乡(镇)进行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时间:

2011年12月6日至2011年12月15日。

二、评估办法:

1、一个计划生育后进乡(镇)的县半天结束,下午到另一个县(市、区)的后进乡(镇)进行评估验收;两个或三个计划生育后进乡(镇)的县一天结束,每个计划生育后进乡(镇)都要进行评估。

2、到所查乡(镇)后,组长听取后进乡(镇)转化工作汇报。重点包括领导重视程度、基层组织建设、早婚早育的治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查阅乡(镇)研究计生工作的记录,对落后村的责任分包情况。其他人员到乡镇派出所、卫生部门提取有关资料,与计生数据库核对,校正计划生育出生政策符合率、统计求实率等指标,并填写汇总表,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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