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建设__省略_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发展的启示_邵甬

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建设__省略_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发展的启示

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建设

———法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发展的启示

邵 甬 阮仪三

提 要 法国的历史文化遗产概念有一个不断扩充的发展过程,这些概念的确立又是以相应的法律的颁布为标志的,逐步形成

了非常完善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一过程的剖析,归纳法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的经验和

教训,为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 历史文化遗产 保护法律 法国

文章编号 1000-3363(2002)03-0057-04 中图分类号 D922.297 文献标识码 A 地被转作别的用途。这个时候,许多有识之士纷纷意识到

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呼吁。如在

1825年,著名文学家维克多·雨果在《对破坏者的斗争》一文中

疾呼:“法国虽然被那些毁灭性的革命者、惟利是图的商人所

破坏,她还是拥有丰富的法国式文物古迹。我们应该禁止锤

子继续破坏我们祖国的脸面。需要有一个法律来阻止这一

切。这是我们需要做的 对于一个文物建筑而言,有两个

方面值得注意:它的用途和它的美观。它的用途主要是对于

拥有它的人而言,而它的美观则是对所有的人而言。因此,所

有人都没有破坏它的权利”。

随后,在1830年,国家成立了专门研究历史建筑的机构,

设立了历史建筑总监的职位。第一份历史建筑的分类清单在

1840年产生,同时,成立了直接受内政部领导的历史建筑管理

委员会,委员会的职责是对已经清点过的历史建筑进行技术

分析并且负责必要的修复工程。

1887年,法国颁布了第一部历史建筑保护法律。该法律

确定“历史建筑”(Monument Historique)为一个法定的概念,并

且明确了政府干预的范围。该法令在1913年12月31日经过

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在法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史上非常著名

的针对“历史建筑”的“1913年法”。该法律在后来经过了多达

27次的修订。在这个法律中明确规定:“历史建筑”作为公众

利益受到保护。同时,根据历史建筑的历史、艺术价值,规定

了两种不同程度的保护方式:一种是非常严格的,就是列级保

护(Monument Historique Classè列入正式名册的历史建筑),要

求对历史建筑从历史学的角度或者从艺术的角度来进行保

护,其登录和保护的程序都比较严格。一种是注册登记(Mon-

ument Historique Inscrit登记在附属名册的历史建筑),原来是

用来登记那些准备要列级的历史建筑的临时名册,后来专门

登录价值稍逊或者较为普遍的历史建筑。保护要求也相对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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