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服务期协议

员工培训服务期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参加公司组织、举办的在职培训。为确保员工圆满完成培训学业 ,并按时返回公司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培训协议前提

1、培训对象:

(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任职期间有突出贡献者;

(2)工作不满一年,但为总经理以上级别,参加课程需与其工作岗位有直接联系且通过直接主管审批。

2、甲方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出资支持乙方参加培训;

3、乙方参加培训后,应保证在甲方继续工作___以上。

3.1甲乙双方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在本协议约定的日期前届满的,则该

劳动合同将自动延期,直至本协议约定的期限为止。

3.2甲乙双方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在本协议约定的日期后届满的,则依

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

第二条:培训服务事项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专门性培训(包括同行业交流学习、企业内训、其他技能培训),培训方式由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第三条:培训服务费用

1、培训费用项目:学杂费、教材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

2、培训费用总计:按实际发生费用统计;

3、其他费用:乙方在培训期间的个人生活支出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四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1、在培训前与乙方签定劳动用工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2、及时向乙方支付约定范围内的各项培训费用;

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

4、在培训期间,做好培训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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