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首问负责制

昆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首问负责制

昆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首问负责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自觉维护人防部门“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基层办事人员提供方便、快捷、满意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首问负责制适用于本办(系统)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办(系统)首问负责人是指到人民防空办公室办理问讯事务以及电话咨询的服务对象接触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

第四条 首问负责人的责任:

1、服务对象到本办(系统)办理事宜及联系其他工作,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负责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

2、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负责人应当热情接待,并作必要解释。属于本办(系统)职责范围的,应当主动告知与何科室、单位联系,如对方有要求,应尽力为对方联系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属于本科室、单位职责范围的,但有关人员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负责人应将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并负责转交给有关人员。有关人员阅知登记内容后应尽快与服务对象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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