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降耗管理办法(2009)-正式发文
节能降耗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节能降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节能降耗管理工作,达到合理利用能源,降低生产运营成本,促进公司经济效益增长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民航行业节能减排规划》的有关法规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属职能部门、一线单位、独立核算单位、全资及控股二级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能源,是指公司日常生产运作过程中所消耗的水、电、燃油等能源。
第四条 节能降耗管理原则
1、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规范日常生产运作过程中的节能管理,制定节能降耗管理细则并依照执行;
2、鼓励运用节能降耗技术和使用节能设备,对于生产过程中耗能过高的设备进行节能降耗改造,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从而降低能源消耗;
3、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
4、建立能耗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耗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耗数据真实、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