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
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陕校研发[2009]38号
为了规范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严肃考风考纪,提高在职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立即予以制止,不听劝告者给予口头警告:
(一)不按指定的考场和座位参加考试者;
(二)开考30分钟内离开考场者,或欲将试题带出考场者;
(三)考试提前答卷或考试时间到继续答卷者;
(四)携带物品不按指定位置放置,抽屉内存放东西者;
(五)未关闭手机或其它电子存储器者;
(六)在考场内吸烟、喧哗、左顾右盼、交头接耳者;
(七)有其他一般作弊行为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