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考勤及请假制度

重庆兆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规范考勤和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及管理归属

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兆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由公司综合管理中心归口管理,并由综合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条 考勤时间

1、办公室工作人员执行固定工时与弹性工时相结合的工时制度,原则上按以下时间实施考勤:

5月1日至9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但属于本职工作内的重大或紧急事务,无论何时,均应在第一时间前往处置。

2、各业务部门员工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实行两班或三班轮班,具体以各业务部门轮班表为准。

第四条 考勤种类及相关规定

1、迟到:比规定上班(含轮班)时间晚到,当月迟到第一次扣10元、第二次扣20元、第三次扣40元,当月迟到累计每满5次加计一天旷工。

2、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走。每早退一次处罚30元,当月早退累计每满5次加计一天旷工。

3、离岗: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经直接上级主管批准擅自中途离岗。离岗30分钟(含)至60分钟以内处罚50元,离岗60分钟(含)至120分钟以内处罚100元,离岗120分钟以上按1天旷工处理。

4、旷工:无故缺勤。以下情形列为旷工:未按本制度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按本制度规定要求进行考勤打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主管或公司领导合理的工作任务分配及工作岗位调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或部门安排的学习、会议或活动。

旷工1天扣罚3天所有工资及津贴。旷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开除,公司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当月累计旷工3天;季度累计旷工6天;半年累计旷工10天;一年累计旷工15天。

5、夜班报班:凡上夜班的人员,由客服中心上班人员负责组织从晚十点起至次日七点止,每半小时报一次班,报班情况由客服中心上班人员做好记录,每月累计后报综合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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