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路长途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_舒强

我国公路长途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_舒强

我国公路长途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_舒强

综合报道

观察思考

doi:10.3963/j.issn.1006-8864.2012.9.003

我国公路长途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现状

及对策研究

□舒

强黄金晶夏富涵

公路长途客运;交通安全;行业管理;对策关键词:

公路客运出行费用较低,出行时间和线路相对灵活,成为一些外出务工、求学、旅游等出行人员的常用出行方式。但是,由于公路长途客运运行里程长,安全监管难以覆盖全程,途经道路交通环境复杂,发生事故的几率也相对较高。由于一些车辆载客量大,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件。为加强和改进公路长途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笔者在概括目前公路长途客运交通安全现状的基础上,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公路长途客运安全管理现状1.公路长途客运发展现状

公路长途客运,是指班线线路长度超过800公里的公路客运,其中班线线路长度里程超过1000公里的长途客运又称为超长途客运。

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2006年以来,我国公路客运量增长迅猛,至2010年全国年度公路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达到306亿人 次和14914亿人 公里,比2006年分别增长了64.5%和47.2%。考虑到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

二、公路长途客运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原因分析1.公路长途客运现行经营生产模式对安全的影响(1)挂靠经营导致企业对营运车辆的监管效力不足。当前从事公路长途客运的车辆,多是由参营业主个人(或合股)投资买车后挂靠客运公司运营,即由业主自己出资购买车辆和保险,自己进行经营并承担风险。在这种生产模式中,作为名义管理者的客运公司和业主之间只是挂靠和被挂靠的关系,驾驶人聘用和车辆运营等事项均由业主自行决定,客运公司无法对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有效管理。另外,客运公司和长途客运车辆业主在事故风险方面承担的责任也不均衡,使得客运公司放松了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监管。

据不完全统计,2006~2009年,在公路客运死亡事故中,有约51.3%的肇事车辆属于挂靠经营,自主经营和承包经营的车辆分别约占总数的30.0%和18.7%。4年来,自主经营的车辆肇事死亡事故占总数的比例逐年明显下降,由2006年36.1%下降至2009年的25%,而挂靠车辆肇事死亡事故占总数的比例则逐年上升,由2006年46.2%上升至

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的实际情况,可以认为,2009年的55.3%。通过按经营方式与班线线路长度关系公路长途客运在整个公路客运体系中仍将占据一定的位置。分析发现,所有班线的挂靠经营死亡事故约占总数的

2.公路长途客运交通安全情况

对2006—2009年公路客运死亡事故(指因公路客运车辆肇事导致的死亡交通事故,且公路客运车辆负同等以上责任)分析发现,随着班线线路长度的增加,单起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呈增加趋势,其中,100公里以下为1.24人/起,100~200公里为1.36人/起,200~300公里为1.49人/起,300~500公里为1.44人/起,500~800公里为1.56人/起,800公里以上为1.58人/起。以公路客运3人事故(指因公路客运车辆肇事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且公路客运车辆负同等以上责任)为例,公路长途客运车辆肇事占其总数的23.1%。考虑到公路长途客运班线数量远远少于其他类型班线,可以认为,公路长途客运3人事故发生率相对较高。

51.2%,而公路长途客运挂靠经营死亡事故起数约占公路长途客运死亡事故起数的55.7%,高于平均水平。

(2)客运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细致、不完善的情形较为普遍,并且许多情况下规章制度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未能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和环节,使安全隐患难以杜绝。

(3)公路长途客运线路站外揽客现象较多。一些能够发长途客运班车的车站为了抢占超长途客运市场,将不具备发超长途客运班车资质的客运站挂靠其车站。由于这些客运站不按规定进行车辆安全检查和出站检查,车辆出站往往容易出现超载现象。

2.道路交通环境对长途客运安全的影响

(1)车辆系统性的安全检查较少,不适应车辆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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