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工作室工作运行细则
党代表工作室工作运行细则
第一条在区委领导下,在区委组织部(区党代表联络办公室)的指导下,各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党代表工作室的具体运行工作。
第二条党代表工作室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负责人。
第三条党代表工作室设立党代表接待日。接待日可以安排在工作日,可以在周六日安排。
第四条党代表工作室要配备1-2名联络员,并配套必要的办公设施。
第五条党代表工作室开展活动需提前7日公布是间、地点和党代表的相关信息。
第六条按期“坐诊”。轮流安排党代表驻室接待党员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力理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每月不少于2天,每名党代表参加接待日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
第七条不定期“巡诊”。安排党代表通过集中走访、个人走访、专题走访、应约走访等形式,不定期走访驻街单位和党员群众,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并做好意见建议和困难问题的记录。每年不少于1次,每次每名党代表走访党员群众不少于5户。
抓到底,要参与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对没有回复、办理不及时、回复意见不认可的,党代表有权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