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及保密协议

机械类公司技术协议及保密协议

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1. 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壹套产品图纸,图纸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妥善管理好甲方的技术资料。

2. 甲方有修改图纸的权利,甲方如要修改图纸,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修改通知应立即执行,在此以前因执行甲方该图纸未修改前的计划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

3. 委托乙方进行试制零部件加工的试制用图及白图(工序图除外)必须在工件交甲方检验时随同工件一起交验,如果图纸需继续使用,甲方检验完毕后留存在乙方,但甲方发放批量蓝图或更换新图时,乙方必须归还试制用图及老图。

4.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图纸及技术要求,设计合适的工艺、工装,其中指定的关键零部件的工艺、工装应报甲方审查备案。

5. 乙方应严格采用图纸规定的原材料及焊条、焊丝,不得擅自更改,若需更改必须取得甲方技术负责人同意的书面技术文件,并采用正确的工艺和方法。

6.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图纸加工,不得用模糊图纸或过期图纸进行加工,如图纸不清楚,应及时到甲方以旧图换新图,如发现图纸有误,应立即通知甲方。因使用模糊或过期图纸加工造成产品报废的由乙方负责。

7. 孔(轴)的未注公差控制在H14(h14)内;其他零件的未注公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8. 零件加工完毕,应清除所有的毛刺、铁屑和焊渣、飞溅物以及油渍。结构件及零部件的加工面作防锈处理,非加工金属面涂刷防锈底漆按甲方要求执行。

9.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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