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布单位)
19970401(颁布时间)
19970401(实施时间)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17号(文号)
湖北省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地质资料的汇交
第三章 地质资料的利用和保护
第四章 罚 则
第五章 附则
经1997年3月20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省地质资料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地质资料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质资料,是指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表现的地质工作成果材料。
第三条 凡在本省境内从事地质工作的单位或个人,无论其国籍和投资来源如何,均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汇交地质资料。
第四条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资、合作的地质项目,由协议或合同约定的一方负责汇交,协议或合同没有约定的,由从事主要地质工作的一方汇交地质资料。
第五条 汇交地质资料的单位或个人(下称汇交义务人)对其汇交的地质资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拥有占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和收益权,并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 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全省地质资料管理机关。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贯彻实施,负责全省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和提供使用,对全省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七条 对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成绩显著的汇交义务人,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章 地质资料的汇交
第八条 地质资料汇交实行统一的登记管理制度。除下列情形以外,凡符合《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规定的汇交范围,均应进行登记。
(一)地质矿产工作中途撤销的项目;
(二)依法直接转入下一阶段勘查的项目;
(三)不进行勘探工程施工的矿点检查和物化探异常检查;
(四)不是以客观地质体为研究对象的各种技术方法、手段的科研资料。
第九条 地质资料汇交登记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每年一月底前汇交义务人向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当年地质资料汇交项目计划,经汇总后报全国地质资料管理机关,并通报全省各汇交单位;
(二)凡未列入当年汇交项目计划,又应在当年汇交的,由汇交义务人在项目工作结束前40日内到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汇交项目补充登记;
(三)因故需要变更汇交时间的,汇交义务人应当在计划汇交时间到期前60日内,向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书,经核准后,按新规定的时间汇交。
第十条 地质资料自该项目工作结束之日起,
你可能喜欢
- 地质工程试题
- 管道基础施工
- 部门管理办法
- 资料管理
- 地质勘查
- 事业单位
- 地质调查
- 地质工程师试题答案2页
- 助理地质工程师试题20页
-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试题23页
- 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试题_____2008.122页
- 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试题_____2009.126页
- 普通地质学工程硕士试题1页
- 不良地质条件下管道基础处理与施工5页
- G2-4 管道基础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3页
- 综合管道支架基础施工方案15页
- 厂区综合管道支架基础施工方案16页
- 不良地质条件下管道基础处理与施工6页
- 软土地区市政给排水管道基础的处理与施工方法4页
- 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11页
- 部门五项费用支出管理办法22页
- 第32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废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6件部门规章的决定)2页
- 新闻办部门工作培训管理办法2页
- 江苏省人民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14页
- 机械公司各部门工作管理办法(考核)4页
-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办法3页
- 资料档案管理3页
- 项目现场工程资料管理制度2页
- 资料管理培训讲义9页
-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2页
- 监理资料管理流程四,五等26页
- 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17页
-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提纲11页
- 地质勘查单位名单12页
- 地质勘查招标文件5页
- 地质勘查钻探岩矿心管理通则18页
- 全国地质勘查规划68页
- 事业单位考试基础33页
- 刚参加完上海事业单位考试,真题透露给大家。希望大家能举一反三2页
-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真题2页
- 2008年山东事业单位考试试题(试题+答案)431页
- 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全年培训计划2页
- 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14页
-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14页
- 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基本框架28页
- 地质调查费用报表1页
- 矿区水文地质调查方法31页
- 湖北省地质调查院电脑安全操作规程3页
- 四川省地质遗迹景观调查示范报告8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