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

自2005-3-1起执行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件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

1. 一般规定;

2. 施工准备;

3. 安全施工管理;

4. 安全技术管理;

5. 文明施工管理。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目次

1 总则

2 一般规定

3 施工准备

4 安全施工管理

4.1 人工拆除

4.2 机械拆除

4.3 爆破拆除

4.4 静力破碎

4.5 安全防护措施

5 安全技术管理

6 文明施工管理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从业人员在拆除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房屋附属设施拆除的施工安全及管理。

1.0.3 本规范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本规范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

1.0.4 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1.0.5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2.0.1 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0.2 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0.3 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臵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跨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2.0.4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5 施工单位应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0.6 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你可能喜欢

  • 房屋拆除施工方案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图解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