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邹城市鲍店煤矿学校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学生综合素质包括道德、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生、家长、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和班委会分别对学生进行考核,每学年结束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等级评估(自评分占15%、家评分占15%、组评分占30%、班评分占40%),考核在90分以上为A等,80-89分为B等,60-79为C等,59分以下为D等。

一、 道德品质(34分)

(一) 人生目标(4分)

A、 有远大理想,有奋斗目标,有责任感,严格要求自己。(4分) B、 对自己的未来有一定的想法,但有时对自己要求不严格。(3分) C、 没有理想和奋斗目标,混日子,不严格要求自己经常挨批评。(2分)

(二) 关心集体(6分) A、 热爱集体,维护集体利益,自觉自愿为集体做好事,无私奉献,以行动为集体争光添彩。 (6分)

B、 能服从集体利益,关心集体事情,但不能主动为集体做好事。(4分) C、 对集体漠不关心,缺乏集体荣誉感,因个人表现不好使集体荣誉受到损失。(2分)

(三) 尊敬师长(8分) A、 尊敬老师,虚心求教,服从教导,有礼貌,配合老师开展教育和教学活动,主动和老师 谈心,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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