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华人

美籍华人地位

美籍华人

美籍华人,又称华裔美国人(英语:Chinese American

美籍华人

),广义指具有华人的后裔血统的美国籍公民;而狭义则指中裔美国人,为亚裔美国人、海外华人之一。 美籍华人包括来自于中国及世界各地、后来归化成为美国公民的华人及他们的后代。他们的人数至2009年约380万人,占总人口的1.2%[2]。他们大多数居住在大都会纽约地区、北加州及洛杉矶[3]。2007年美籍华人总数有3,538,407人[1],占亚裔美国人口的23.3%,美国总人口的1.2%,高于其他亚裔在美国所占的比例。 最著名的美籍华人是中华民国的国父孙中山先生,其他著名人士还有诺贝尔奖得主李政道、杨振宁、朱棣文,政治人物吴仙标、骆家辉、赵小兰,律师邱彰、演艺人员李小龙、雅虎创办人杨致远等。

美国华人过去200年来,深受美国白人的歧视,著名的《排华法案》直到1943

美籍华人

年才被废止。加州议会于2009年、美国参议院于2011年,正式向美国华人为历史的排华法案道歉[4][5]。

在法律上,中美尚未签署引渡条例,因此若在中国境内犯罪后逃匿美国,实现司法正义可能受阻[6]。

华人在美国被尊称为“模范”少数民族,他们不像黑人轰轰烈烈地为自己争取权益;就算在职场上受到歧视,也多选择默默地承受。根据2005年美国平等雇用委员会(EEOC)的调查,华人在职场上受到歧视的比例为31%,比黑人的26%更高,但较少有人以诉讼方式解决问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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