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维修合同
工程维修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 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沈阳分局
承包人(全称): 沈阳泽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须严格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沈阳分局2013年水文站运行维护工程新民站维修工程工程地点: 新民市 工程内容: 雨量场 工程承包方式:均为承包人全包方式:包工期和进度、包工程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
说明:施工期间的用电由发包人提供。
二、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所规定的项目、以及为实施本工程而必需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包括施工区域围护等安全措施、施工垃圾运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措施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暂定开工日期为2013年 12 月 10 日,竣工日期:竣工日期为2012年 12 月 3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0 天 。
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