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转正管理流程及规范

员工转正管理流程及规范

(执行日期:2009年3月1日起)

一、 基本原则

1. 本流程及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 本流程及规范由人事部负责制定、解释、执行、检查及监督。 3. 试用期期限最长为6个月。

4. 试用期间员工通常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限向公司提出转正申请,对于符合提前转正条件的员工可以申请提前转正。

5. 用人部门应负责每月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评估按照本部门的绩效考核要求,对试用期员工的定期评定。

6. 本流程及规范是《人事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

二、 相关表格及填表说明

1. 《试用期员工工作情况评估表》 2. 《员工转正申请表》

三、 员工转正管理 1. 概述

人事部每月整理各部门试用期人员名单和试用期期限提供各部门负责人确认;用人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到期员工的绩效结果或工作情况,明确其是否继续聘用;各部门应及时通知员工办理转正手续,填报《员工转正申请表》。人事部负责确认员工是否符合转正条件,提供员工的基本信息,并对已审批的员工材料集中归档管理。 2. 流程图及说明 2.1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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