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纳税申报指南
2025年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纳税申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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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纳税申报需围绕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展开,各税种申报规则、计算方式及注意事项分述如下:
一、增值税预缴申报规则
房地产企业取得预售收入(含定金、首付款、按揭款等符合税法定义的预收款)时,需在收到款项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预缴增值税。预缴义务发生时间以实际收款日期为准,无论销售合同是否备案或网签。
计算方式: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新项目或选择一般计税的老项目):预缴税额=预收款÷(1+9%)×3%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2016年5月1日前开工的老项目):预缴税额=预收款÷(1+5%)×3%
需注意,预收款范围不包含诚意金、认筹金等未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意向性款项,此类款项在签订正式合同前不产生预缴义务。申报时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附预售合同复印件、收款凭证(银行回单、收据等)作为备查资料。


